关于清退2025年第三季度投标保证金结果的公告
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《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苦干措施的通知》(晋发改法规发〔2023〕89号)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《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保函的通知》(晋发改法规发〔2024〕12号)要求,我中心对截止2025年第三季度未退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了清理,将未退付的投标保证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山西省.长治市)发布了清退公告,并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所有未退付的保证金进行了退付。截止目前,清退工作已经结束,具体情况见附表。
附表: 清退2025年第三季度保证金明细表
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(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)
2025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