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清产核资询价公告

来源: 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
发布时间: 2026-07-02 16:4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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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我中心清产核资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有序开展,根据国家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相关规定,就清产核资服务进行公开询价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机构前来报价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:清产核资服务

二、项目概况

1.服务要求:根据我中心2026年7月资产负债表,按照国家及省市清产核资相关规定,完成资产盘点、账务核对、资产清查、价值核实、权属认定、问题梳理、报表编制、专项报告出具、资料归档等全部清产核资相关工作,并完成单位合并、拆分资产处理等事宜。

2.服务地点:询价人指定地点

3.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 1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正式成果资料。

4.最高限价:本项目最高限价30000元(人民币叁万元整),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,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。本报价为包干价,包含人工、交通、资料、税费、后续配合等所有费用,我中心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。

三、资格要求

1.资格条件: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.专业资质: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或资产评估机构相应执业资质,能够独立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、资产清查、财务核查等业务。

3.人员要求:拥有固定专业执业团队,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/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,具备同类清产核资项目服务经验。

4.业绩要求:近3年内具有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、资产清查、财务审计相关服务业绩(提供合同、成果报告等佐证材料),最少提供2份。

5.信用要求: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,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
四、报名提供资料

按照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

五、报名要求

报名时间:2026年7月3日上午8:00至2026年7月9日下午18:00。

报名邮箱:请将报名提供资料整理成册,加盖公章、编辑页码扫描后发至邮箱zfxxzxbgs@163.com。

报名联系人:魏女士,联系电话:0355-2192513。

报名成功后,我中心将以邮件形式回复有关询价事项,按程序遴选服务机构,书面通知中选者;未中选者不再通知,报名材料不再退回。该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所有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

2026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