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咨询服务指南

发布时间: 2021-12-20 09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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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咨询服务指南

 

一、事项名称:业务咨询

二、设定依据:

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(试行)》发改办法规〔2019〕509号第五条: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业务咨询,项目登记,场地安排,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, 交易过程保障,资料归档,数据统计,档案查询。

三、申请条件:无

四、办理材料:无

五、办理地点: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)

六、办理形式:在线办理、电话办理或现场办理

七、办理机构: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)

八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

九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
十、联系电话:

交易一科(交通水利):  0355-2080023

交易二科(国土交易):  0355-2080027

交易三科(产权交易):  0355-2080029

采购一科:0355-2080034

采购二科:0355-2080036

采购三科:0355-2080037

场地管理科(预定场地):0355-2080010

信息管理科(发布公告):0355-2080012

财务管理科(退付保证金):0355-2080017

CA数字证书办理(北京CA):0355-2136789(山西CA):0355-2090058(颐信CA):0355-2022543

技术咨询(平台客服):0355-2090080

十一、办理流程:

(一)网上咨询

中心在网站开设“咨询交流”栏目,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的咨询。

1.咨询人登陆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“咨询交流”栏目,在线提出问题。

2.中心承办科室按问题性质在线进行解答,在“咨询交流”栏目公开”。

(二)电话咨询

中心公布各承办科室工作电话,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提出的电话咨询。

承办科室对来电采取以下方式处理:

1.一般问题由工作人员及时作出解答,接听及解答须文明服务、礼貌待人,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。

2.不能当场解答的,工作人员做好书面记录,并认真登记咨询人的姓名、联系手机等信息,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
3.超出中心业务范畴的,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具体解答的途径。

(三)现场咨询

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置业务咨询窗口,负责解答市场主体提出的咨询。

现场采取以下方式处理:

1.一般问题现场进行解答,

2.中心现场不能当场解答的,工作人员做好倾听、解释工作,并告知其到办事部门,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。

3.不应由中心进行解答的,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具体解答的途径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
(四)评价体系

咨询人可登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价系统或现场填写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表》对解答情况进行评价。

评价分为:满意、基本满意、不满意。

十二、办理时限:一般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完毕,不能回复的,应当在2个工作日告知咨询人原因,并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。

十三、监督电话: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)运行监督科0355-2080035